国际贸易术语:谁为什么买单

一个贸易术语就是合同里的三个字母,它了结两个问题:这趟旅程的每一段由谁付钱,以及灭失风险在哪一点从卖方转到买方。它们不是付款条件,也不决定货物归谁所有。

下面先讲通则,然后是十一条规则的一览表和逐条讲解,按卖方承担多少来排——从卖方几乎什么都不做的 EXW,到卖方连关税都包了的 DDP。

国际贸易术语(Incoterms)

一套标准的三字母代号,决定谁付运费和保险费、风险在哪一点从卖方转到买方,以及出口和进口清关分别由谁负责。

它们实际定下什么

三件事,而且它们并不总是一起移动:谁承担成本、灭失风险在哪一点转移、以及两边的清关分别由哪一方负责。

它们不定付款条件、不定所有权,也不定货不对版时怎么办。那些属于合同。

永远要写明地点

一个不带指定地点的贸易术语是不完整的。“FOB”单独拿出来什么也不是;“FOB 上海”才有意义。争议通常就是从一个没写地点的术语开始的。

十一条规则一览表

规则卖方承担运费至风险转移于出口清关进口清关
EXW不承担——买方自提卖方所在地买方买方
FCA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时卖方买方
FAS船边船边卖方买方
FOB装上船装上船卖方买方
CFR目的港装上船卖方买方
CIF目的港,含保险装上船卖方买方
CPT指定目的地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卖方买方
CIP指定目的地,含保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卖方买方
DAP指定目的地到达目的地、未卸货时卖方买方
DPU目的地,并卸货卸货完成后卖方买方
DDP目的地,并缴清税费到达目的地、未卸货时卖方卖方

其中四条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:FAS、FOB、CFR、CIF。这张表里最常见的错误就是给集装箱用 FOB——集装箱在装船前好几天就交给了码头,为此写的规则是 FCA。

版本,以及已经取消的规则

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大约每十年改写一次:2000、2010、2020。现行版本是 Incoterms 2020,旧版本并不会失效:合同里写「Incoterms 2010」,适用的就是 2010 年的文本。所以报价里除了地点还要写清版本:「FCA Rotterdam, Incoterms 2020」。

DDU(未完税交货)在 2010 年被删除。今天与它对应的是 DAP:送到指定地点,进口环节的税费由买方承担。现在还报 DDU 的供应商,几乎都是指 DAP。

DAF、DES、DEQ 在同一版里一起消失。DAF 和 DES 并入 DAP,DEQ 变成 DAT——而 DAT 本身在 2020 年改名为 DPU,因为「码头」被扩大为任何可以卸货的地点。

真正要在其中做选择的几组

没有人是从十一条里挑一条。要决定的永远是一对,而每一对里只差一件事,不是五件。

组合真正的差别选哪个
EXW / FCAFCA 由卖方办出口报关并装货;EXW 两样都不办,而外国买方往往根本无法在卖方国家递交出口申报。选 FCA,除非你在卖方那边有自己的机构。
FCA / FOBFOB 是为装上船的货写的,风险在船上转移;集装箱在装船前好几天就交给码头了。集装箱用 FCA,散货和件杂货用 FOB。
FOB / CIF风险转移点一样,都在船上。CIF 多了卖方到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,而这笔运费随后会进入完税价格。想掌握运费、看清真实完税价格就用 FOB;小批量图省事可以用 CIF。
CFR / CIF只差一个保险。CIF 就是 CFR 加上规则要求的最低限度保险。用 CIF,除非你自己的保单已经覆盖了海运段。
CPT / CIP同样的差别,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。2020 年起 CIP 要求一切险,CIF 仍然只要求最低限度。货值高用 CIP;自己给这段投保就用 CPT。
DAP / DDP谁办进口报关、谁付关税和进口增值税。B2B 几乎都该用 DAP:DDP 下卖方付的进口增值税通常抵扣不了。
DAP / DPU谁卸货。DPU 是十一条里唯一由卖方卸货的。只有在约定地点确实有卸货设备时才用 DPU。

真正费钱的是倒数第二组。它对定价和增值税申报意味着什么,是更长的一篇:DDP 还是 DAP,详解

EXW(工厂交货)

卖方在自己场地把货备好,别的什么都不做。提货、出口清关、运输、进口和派送都由你安排——而且从工厂门口起风险就是你的。

发票上便宜,实际操作上别扭

EXW 给出的报价看起来最低,因为供应商只给货本身定了价。问题在出口清关:它必须在卖方国家办,通常还得由一个在当地设立的主体来办,人在国外很难安排。

从亚洲发整柜,通常 FOB 是更好的默认选择,哪怕报出来的价格更高。

FCA(货交承运人)

卖方在指定地点把已办妥出口清关的货交给你指定的承运人。风险在交接时转移,而不是在船舷。

它对集装箱为什么要紧

FOB 是为越过船舷装载的货物写的。集装箱是在装船前几天在码头交接的,这中间留下一段空档,货物既不算卖方的风险,也不算真正属于你的风险。

FCA 把风险移到交接时点,堵上了这段空档。它才是集装箱货运的正确术语,尽管 FOB 仍被宽泛地用在这上面。

FAS(船边交货)

卖方在指定港口把货放到船边、并办妥出口清关,交货即完成。风险在那里转移——在装船之前。

什么时候该用它

这条规则是为原样吊装的货写的:木材、粮食、装不进集装箱的机器。集装箱用它就错了:集装箱交给码头,不是放在船边。那种情况用 FCA。

FOB(船上交货)

卖方在指定港口把货交到船上,并办理出口清关。从那一点起,运费、保险和风险都是你的。

它为什么是明智的默认

供应商处理他们本国的出口手续——那是他们办得了而你办不了的事,同时你保住了对运输的控制权,包括去比价的能力,以及看清真实完税价格的能力。

FOB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。对于在码头交给承运人而不是装上船的集装箱,严格说正确的术语是 FCA,尽管实务上 FOB 被宽泛地使用着。

到岸成本计算器

CFR(成本加运费)

卖方付到指定目的港的运费,但风险在起运港装上船时就转给买方。

让人栽跟头的那道缝

成本和风险在这里分家。卖方的发票管到海运这一段,可货一上船,海上的损失就是买方的损失。CFR 并不要求卖方为这一段投保——那是 CIF。

CIF(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)

货值加上保险费和运至欧盟入境点的运费。这通常就是完税价格——计算关税所依据的那个数。

它为什么让人意外

因为关税不只压在货值上,也压在运费上。一票运费贵的货比一票运费便宜的同样货物交更多关税,哪怕货本身完全一样。

清关之后在欧盟境内的运输不属于完税价格,不产生关税。

到岸成本计算器

CPT(运费付至)

卖方付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费,但风险在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就已转移。

风险走得比钱早

看到「运费付至华沙」,人会以为卖方把货送到华沙。就风险而言,卖方的责任止于第一承运人,可能是中国的一个货站。中间出的损失归买方——而这段运费买方已经付过了。

CIP(运费和保险费付至)

CPT 加保险,而且自 2020 年起这份保险必须是一切险,不是最低险别。

2020 年那处改动

Incoterms 2020 把保险义务拆开了:CIF 仍然只要求最低险别(协会货物条款 C),CIP 要求最宽的(条款 A)。两条过去要求同一张保单的规则,现在不一样了,而照旧模板写的合同说的是错的。

DAP(目的地交货)

卖方把货送到指定目的地、备妥待卸,但进口清关、关税和增值税归你。FCA 和 DDP 之间的中间地带。

它为什么常常比 DDP 更好

你把报关单留在自己名下,这意味着你看得见申报价格,也能退回进口增值税——而那笔抵扣正是 DDP 常常让你失去的。

代价是你得有能力清关。如果你有 EORI 号和一个报关行,那不算负担;两样都没有,那就是。

DPU(卸货地交货)

卖方运到指定地点并卸货。风险要等卸完才转移——这是唯一要求卸货的规则。

它为什么改了名字

2020 年之前它叫 DAT,运输终端交货。地点不必再是终端:场地、仓库、工地都行。只在确有卸货设备的地方约定 DPU——义务在卖方,工地上没有叉车,这份义务就很贵。

DDP(完税后交货)

卖方把货送到你的地址,各项关税和进口费用均已付清。纸面上最省事的术语,也是最可能让你花掉看不见的钱的那一个。

藏起来的成本

你往往根本看不到报关单,而如果申报不是以你的名义做的,你可能无法退回进口增值税。那笔抵扣通常比那点省事值钱。

如果完税价格申报得过于乐观,作为实际进口方,责任仍可能回到你身上——连同罚款一起。

什么时候它是合理的

小批样品、一次性发货,以及你确实没法自己清关的情形。对反复发生的商业进口来说,把增值税那笔账算完之后,它很少是更好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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